中新網10月12日電 12日,文旅文化和旅游部網站發布公告,部延結合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情況,長網策緩沖期經研究決定,絡表理辦將《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沖期延長。演經
根據公告,紀機為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管理,構管規范網絡表演秩序,法政2021年文旅部印發了《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文旅要求網絡表演經紀機構從事演出經紀活動,部延應當依法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長網策緩沖期
同時,絡表理辦明確《辦法》實施前已從事網絡表演經紀活動的演經網絡表演經紀機構,可在《辦法》實施后的紀機18個月緩沖期內取得經營資質,緩沖期內無經營資質不視為違反《辦法》相關規定。構管
結合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情況,經研究決定,將《辦法》政策緩沖期延長至2024年2月29日。(完)
文旅部:延長《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沖期
文旅部:延長《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沖期
文旅部:延長《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沖期
文旅部:延長《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