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打著文博機構旗號發售文物數字藏品
湖北省博物館:與發行方沒有任何合作
9月30日晚,湖北何合湖北省博物館發布通告稱,省博針對有平臺聲稱,物館與湖北省博物館合作發行越王勾踐劍限量數字藏品的發行方沒情況,博物館和該平臺沒有任何合作,有任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措施來維護博物館的湖北何合自身合法利益的權利。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省博此前,物館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也曾連續發聲明稱,發行方沒遭遇了平臺擅自以該中心的有任名義發售文博類數字藏品的情況,該中心稱已敦促相關網絡平臺及時停售下架所涉及的湖北何合數字藏品。
國家文物局此前發布的省博文章顯示,今年4月有關司室在北京組織召開數字藏品有關情況座談會,物館會上與會專家認為,發行方沒文博單位不應直接將文物原始數據作為限量商品發售。有任律師表示,商家在沒有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打著博物館合作的旗號發行數字藏品的,構成對著作權的侵犯,博物館方面可以依法進行維權。
湖北省博物館:
與“NP”之間沒有任何合作
湖北省博物館9月30日通報稱,近日,博物館發現有平臺宣稱:“NP已經與湖北省博物館達成合作,將發行博物館鎮館藏品越王勾踐劍,限量發行1000份?!?/p>
湖北省博物館聲明稱,湖北省博物館與“NP”之間沒有任何合作,更未聯合發行博物館鎮館藏品越王勾踐劍。博物館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措施來維護博物館的自身合法利益的權利。
湖北省博物館發布的截圖顯示,號稱與湖北省博物館展開合作發行“越王勾踐劍”數字藏品的商家稱,相關藏品是組建其“元宇宙”的核心要素,享受提前購買資格者可以按發售價的1折購買,需3.98元。未參與認購的份數將于9月29日晚以39.8元的價格發售。截圖顯示,該商品已售罄。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
保留追究法律責任權利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就曾發布聲明稱,有平臺擅自以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名義發售NFT文博類數字藏品產品(三星堆文物本體原型數字復刻品),侵犯了該中心和相關博物館的合法權益。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已向相關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并啟動調查核實事宜。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表示,該中心堅決抵制國有文物本體原型數字復刻品發售亂象;充分尊重文物收藏單位的主體地位,保障其在數字藏品開發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指導權;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內涵和精神價值,加強文博類數字藏品創作、發售過程中的質量審核和風險防控。
3個月后,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再次發布聲明稱,網絡信息監測發現,仍有平臺擅自以中國文物交流中心指導、監制和監修等名義發售數字藏品,侵犯了該中心和相關博物館的合法權益,對該中心造成了困擾及不良的社會影響。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及時啟動調查核實事宜,并敦促相關網絡平臺及時停售下架所涉及的數字藏品。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表示,當前,除經官方已公布的合作平臺,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原則上不再授權發售數字藏品。如有授權,將在中心官方微信公眾號及文博頭條公眾號上公開披露。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表示,凡是未經授權或許可,盜用該中心名稱、商標、LOGO、宣介文字內容,發售文博類數字藏品或文化創意產品的企業或機構,該中心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律師:
博物館可依法進行維權
如果平臺打著與博物館合作的旗號推出數字藏品,但實際上是欺騙消費者,消費者該如何維權呢?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北青報記者,商家在沒有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打著博物館合作的旗號發行數字藏品的,構成對著作權的侵犯。
付建說,消費者如果被平臺侵犯到自身合法權益,或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途徑依法維權。對于商家的侵權行為,博物館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銷售侵權產品,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承擔賠償損失。
文/本報記者 屈暢 統籌/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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